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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招生简章(Type A)

发布时间:2025/10/27 14:08    浏览次数: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首批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学校6个学科入选。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在校学生人数7万余人。学校聚焦“双一流”建设目标,全球合作网络不断优化,与43个国家和地区的313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国别双边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一、资助类别、期限、专业及授课语言

1. 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具体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2. 授课语言本科生授课语言为汉语;研究生和进修生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专业可进行英文授课。

3. 语言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官方网页:www.csca.cn);未通过考试的申请人,须增加预科学习;

(2)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攻读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4. 招生专业:吉林大学国际学生专业目录可参考附件1。

5. 学习期限:

资助类别

基础学制

本科生

4/5年

硕士研究生

2/3年

博士研究生

4年

普通、高级进修生

0.5/1年

汉语补习

1年



二、奖学金内容

1. 免交申请费、学费

2. 提供奖学金在华生活费补助

3. 提供在华期间住宿费补助(住宿费补助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7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

4. 提供在华综合医疗保险

资助期限: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三、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一般是中国驻境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四、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岁;

●普通进修生申请人,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高级进修生申请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3. 其他具体条件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


五、申请流程

1. 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了解申请时间和受理机构编号等信息。

2.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请将吉林大学选为第一志愿院校。吉林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183”

3.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六、录取及通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各国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

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等实际情况可能建议申请人变更申请专业,届时将通过申请人填报的邮箱地址联系本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邮件。

3. 奖学金获得者资格确认

获得奖学金院校录取资格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学校复审并体检合格的,方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 录取文件发放

学生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收电子版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表)。

5. 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学习信息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等。

6. 务必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

若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也不可延期。


七、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431-85166885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吉林大学友谊会馆216

邮编:130012

邮箱:admissions@jlu.edu.cn

网址:http://cie.jlu.edu.cn/


附件1:2026-2027吉林大学国际学生中文专业目录.pdf

附件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pdf 

附件3:吉林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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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友谊会馆

电话:+86-431-85166885 / 85166518

传真:+86-431-85166517

邮箱:study@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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