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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必须到公立医院就医):

*看病前:拨打24小时中、英文服务免费电话:400-810-5119咨询。

*门诊日限额为600元,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每次就诊时,需医生在病历本上做记录并将与其对应的发票收据保存好。

注:可将以上特别提示出示给医生参考。

普通门诊和急诊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每个保险期内(一学年),就诊费用日限额为600元(日限额指同一天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就诊费用的限制额度),在日限额的基础上累计超过65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保险人按照85%的比例赔付,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20000元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普通门诊、急诊、门诊手术、急诊留观、急诊抢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立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提供证明的传染病因隔离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因与住院同一病因产生的院前、院后门诊所产生的费用等均归属于门急诊医疗责任范围内。

住院医疗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合理且必要的护工费(限额200/天,累计60)、建病历费、取暖费、空调费、床位费(限额300/但重症监护(ICU)病房床位费不受此限额限制)、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手术费、药费、伙食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护理费、病历复印费等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均在规定限额内给付保险金,分项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理赔应备文件:

意外医疗保险

A 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

B 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需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鉴定证明书等);

C 门诊收据原件、费用清单、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住院医疗保险

A 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

B 意外事故经过证明,如(如发生交通事故需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鉴定证明书等);

C 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原件、住院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D 护理公司出具的护工费发票原件或由学校开具的护工费申请。

门急诊医疗保险

A 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 收费收据原件;

C 相对应每次就诊病历,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每次赔案文件中须附上被保险人银行帐号,或学校指定代收学生赔款的银行帐号。

注:

1、若一次保险事故分别在两家(含)以上医院就诊,须出具相应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本等相关文件。

2、高等学校的医务室可做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医疗的定点医院。

 

来华留学保险服务网址:http://www.lxbx.net

如有疑问,可咨询国际教育学院:0431-8516707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友谊会馆

电话:+86-431-85166885 / 85166518

传真:+86-431-85166517

邮箱:study@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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